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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纵横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
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9年12月23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2-21
                                      县人大常委会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11旬,县人大常委会查组深入部分乡镇,实地察看了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意见较多的承办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部分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情况汇报。现将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关于议案办理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议案》,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办理落实,坟墓整治效果明显,殡葬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溪发〔2019〕2号),明确了指导思想、治理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二是入户宣传有力。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习,倡导移风易俗、树立厚养薄葬、节俭治丧的新风尚,在全县形成了广泛共识,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殡葬改革工作三是坟墓治理有效。全县已治理坟墓4.23万座,占计划3.4万座的124%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9年批复农村公益性墓地52个,正在有序推进建设之中。

(二)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意见74件。县政府于4月12日召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交办会,将74件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到39个承办单位(主办单位19个,协办单位20个),明确了责任领导,落实了主、协办单位。经对办理结果进行统计,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3件,44.6%;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8件,51%;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国家政策规定等原因暂时难以解决34%。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议案办理存在的问题

殡仪馆迁建项目是县政府2014年“十件实事”之一,建设速度十分缓慢,2014年正式启动迁建,2018年县委县政府决定改土葬为火葬,因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原批复手续需重新办理。目前,土地预审、开工许可手续尚未办理。竹溪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指出:2020年,新建殡仪馆配套火化服务设施建成投入使用,火化率达到90%以上”。从目前建设情况看,在

规定时间内难以达到上述目标。

(二)建议意见办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在办理前没有与代表沟通面商、了解建议办理意图,在办理过程中避实就虚,督促抓落实不够,没有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而是一味地强调资金等客观困难,致使一些能办的事没有办好。

二是“重答复、轻落实”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承办单位把答复结束当作办理完毕,对承办的建议不实地调研,不摸清情况,文来文往,解决落实不够

三是主动沟通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只注重办理答复,不注重与代表联系,在复函时限到时才与代表电话沟通,代替代表填写征求意见表,极少数单位不与代表沟通,仅与乡镇政府沟通,致使代表“被满意”

是主协办单位配合不紧密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意见,主办单位不够主动积极,既没有与协办单位商议办理举措,也没有与协办单位主动对接。本应由主办单位综合答复代表的建议,变成了协办单位片面地答复代表。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责任感。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认真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因此,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肃、认真、积极地对待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主要领导要全程跟踪建议办理过程,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建议的办理落实,要加强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代表建议办理。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要加快殡仪馆建设进度,力求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要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要多解决少解释,先解决后解释,不能文来文往,对有条件办理的,要办理到位;对需要向上争取项目来落实的,要有具体措施,有时间节点;对部分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地代表说清楚;对代表重复多次提出的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落到实处,防止同类建议反复提出使“群众意见说了不能白说,代表建议提了不能白提”。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促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加强与代表的面商沟通,了解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意图,广泛听取并征求代表意见;办理过程中,要深入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对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要落实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自的责任,协办单位应出具书面意见供主办单位办理时参考;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回复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回复代表时,召集提建议的代表进行座谈回复。政府督室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从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等方面,进行量化规定,使考核更严格,更具操作性。要定时不定时进行催办、督办,对办理过程中需要协调的要及时协调到位。对代表不满意、反响大的建议,不仅要责令承办单位重办,还要严格考核结账对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总表

单  位

主办

件数

办 理 情 况

A类

B类

C类

交通运输局

15

9

6

 

财政局

9

8

1

 

文化和旅游局

7

 

7

 

水利和湖泊局

7

3

4

 

农业农村局

6

2

4

 

民政局

6

5

 

1

人社局

5

3

1

1

生态环保局

4

3

1

 

教育局

2

 

2

 

住建局

2

 

2

 

组织部

2

 

1

1

铁塔公司

2

 

2

 

医疗保障局

1

 

1

 

发改局

1

 

1

 

林业局

1

 

1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1

 

城市管理执法局

1

 

1

 

税务局

1

 

1

 

科技和经信局

1

 

1

 

合  计

74

33

3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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