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 谢 青
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和昶禾集团的总经理,我有着双重身份,也肩负着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和带领国企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双重使命。昶禾集团承担竹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沟治理、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矿山生态修复等涉及守水护水的项目工程建设,以及刚成立的“竹溪县水源保护公益基金会”等有关工作。我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积极参与代表行动暨守水护水节水工作的同时,在国企负责人岗位上,带领集团干部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精神,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将水源环保、生态治理等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抓落实,勇于担当、不负使命,切实履行国企职责。
近年来,昶禾集团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加大了在管网修复、雨污分流、生态修复、水环境流域治理、污水治理和管网智慧运维系统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通过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有效改善了河道水质和生态环境,提升了流域周边居民的生活品质。积极对接北京密云对口协作单位,率先成立了“竹溪县水源保护公益基金会”。下一步,将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筹集资金,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和资源支持水源地保护、生态修复、环保宣传等项目,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精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就必须继续细化措施,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精神转化为推进环保工作的实际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一是强化施工进度与质量管控,努力实现“不让一滴污水入河”的治污目标。二是加快推进“厂网一体化”落地见效,确保在2024年底全县污水管网一体化实现良性运营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水成效,全面推进智慧污水管网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运行。通过科学规划、精心施工、强化管理等方式,切实推进竹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当好南水北调水源区“守井人”,为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县人大代表 王 静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带头抓好守水护水节水,既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也是新时期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需要,更是落实水源地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的政治责任。竹溪河的水,进入堵河、汇入丹江口、流入北京。竹溪县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涵养区,肩负着“一泓清水永续北送”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两山”理念,大力实施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的竹溪河沿线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担当。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我将始终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立足岗位讲奉献,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我明显感受到,县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行使职权的同时,县委的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县人大就督办到哪里;县政府的工作实施到哪里,县人大就跟进到哪里。特别是今年开展的以“聚力共同缔造·守水护水”为主题的代表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六个聚焦”、“六大行动”,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要求以及省、市委关于守水护水节水、生态家园建设相关要求高度契合、不谋而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围绕“守水护水节水”这个重点,扎实组织好下半年的代表行动。
作为一名县、乡人大代表,我将时刻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时时处处规范自己言行,在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各项视察、调研、走访活动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向身边人、向选区选民宣传倡导“守水护水节水”相关要求,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自愿加入“守水护水节水”志愿者队伍。
城关镇人大代表 彭海生
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既是对我们倾力服务南水北调工程、护水守水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带动更多人自觉守水护水节水、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殷切期许,也是对十堰广大干部群众和环保志愿者的莫大鼓舞,为各级人大代表今后的守水护水节水行动指明了新方向、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
城关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当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组织发动全镇人大代表积极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全面理解把握其中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引导全镇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保持高度统一,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守水护水节水的实践中去。
城关镇各代表小组以“六访六促”为载体,聚焦水域治理和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净河”“美家”行动,以污水零直排、五无乡镇创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要抓手,将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作为守水护水“终身课”。强化代表行动成果运用,做好“下半篇”文章,各代表小组对前一阶段代表行动收集意见建议进行“回头看”,收集整理、逐件销号。深化“双联”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向代表征求意见,开展调研座谈,提前谋划一批民生实事项目。成立守水护水环保志愿队,围绕支沟治理、耕地流失、巡河护林、垃圾分类等工作,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纳入代表行动“常修课”。用好《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等内容,引导群众自觉形成守水护水节水的好习惯,呼吁居民关注并参与到水资源保护中来,形成爱河护河,建设幸福河湖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