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竹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童冠华、石明辉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王晓东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正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斌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尚兵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王静为县人民法院新洲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友才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泉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胜安为县人民法院龙坝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蒋家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柏自奎为县人民法院蒋家堰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龙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伦贵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夏忠祥的县人民法院新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富贵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选贵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