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红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祖成的提名,2012年8月22日,竹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叶红艳为县人民法院中峰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峰为县人民法院兵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高志祥为县人民法院丰溪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赵昌立为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夏忠祥为县人民法院新洲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祖龙为县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彩霞为县人民法院汇湾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竹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