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竹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长洪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竹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我县预算执行工作,较好实现了目标任务,为我县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小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关注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出现负数情况,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切实保证社会保险事业平稳健康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