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竹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溪政函[2018]85号)。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通过《竹溪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严明和科学合理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提升我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障和促进竹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县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加强监督,切实保证管理办法落到实处。